江门生育保险政策新变化!与产前检查费用有关
随着“二胎”政策逐步放开,生育保险政策的变化也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关注。目前,江门市的生育保险政策包含哪些内容?又有哪些新金字旁的女孩名字的变化?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而生育医疗费用还包括了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值得注意的是,产前检查的费用现已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
同时,生育津贴也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主要内容之一。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具体计算标准如下: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的假期。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符合哪些条件?根据,用人单位应按《广东省生育保险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从用人单位按依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可按享受发生的生育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依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从补足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滞纳金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指补缴次月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在江门市,参保职工按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后即可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目前,江门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有41家,已覆盖四市三区。在江门市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年并且上月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职工,可以选择江门市任一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携带《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窗口领取)、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办理进行就医确认手续后,便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