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近年以来,蚊媒传染病呈现高发态势,登革热、寨卡病毒病等疫情引起了全球广泛关注,长期严重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健康。为做好灭蚊防病等工作,提高灭蚊效果,整洁城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群活质量,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经研究,我委决定在全市旅游系统内开展
为做好灭蚊防病等工作,提高灭蚊效果,整洁城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群活质量,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旅游系统内开展2018年夏秋两季统一灭蚊防病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动员教育阶段(2018年7月26—31日)。各旅游企业开展灭蚊密度调查,制定灭蚊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工作任务。开展卫生综合治理,发动各单位、部门和广大群众组织卫生大扫除,清理室内外卫生,清除蚊媒栖息和孳生场所,完善防蚊设施,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灭蚊活动。开展用药安全及科学灭蚊知识宣传和培训,制作一期以夏秋两季灭蚊为工作重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1—25日)。各旅游企业要按照部署,统一开展化学防治。统一投药结束后,要及时清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此次灭蚊要采取物理防制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原则,对重点部位要做到应投尽投、日常喷杀,对一般场所要科学施药,重点做好消除蚊媒孳生地、建立防蚊设施等工作。
(三)巩固阶段(2018年8月27—9月15日)。各旅游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灭蚊措施,查漏补缺,加大工作力度控制蚊蝇密度。市爱卫办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灭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全市通报。
餐厅、食堂、厨房、库房、地下室、楼梯间、垃圾收集点(垃圾道)、杂物堆、卫生间、水池(槽)底下、下水道等。
(一)孳生地治理。开展室内外卫生整治,及时将各种杂物、积水容器彻底清理。盆景、喷水池、养鱼池等各种室外景观水体要全面清理垃圾漂浮物,并经常换水。要定期疏通沟渠、沙井、排水沟,保持畅通。检查地下室,居民楼露台等处排水孔、管道,及时清疏、避免积水。
(二)物理防制。餐厅等场所应设置纱门纱窗,有条件的可在室内外设置灭蚊灯进行物理灭蚊。喷泉、水池等不能排放的大型水体可采用饲养如柳条鱼、金鱼、鲤鱼、中华斗鱼等能够吞食蚊幼虫的鱼种,达到灭蚊目的。
(三)化学防治。室内可使用气雾杀虫剂、电热蚊香、灭蚊烟片、盘香等驱蚊灭蚊。对无法清除的积水或水体,不能密封的水井、下水道、喷水池等室外景观水体,投放苏云金杆菌或球形芽孢杆菌等生物灭蚊幼剂杀灭蚊幼虫。对重点部位可采用滞留喷洒杀灭成蚊。对成蚊密度较高的场所,可在成蚊活动高峰时间用超低容量喷雾或热烟雾做空间喷雾处理,快速杀灭成蚊。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旅游文体局、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灭蚊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落实好本部单位灭蚊工作,确保投药覆盖率、到位率和饱和率达98%以上。
(二)广泛宣传,科学用药。各旅游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灭蚊宣传活动,使企业员工知晓并切实认识到灭蚊工作的重要性,使企业员工掌握灭蚊知识和技能,并积极参与灭蚊工作。要做好技术培训,做到科学投药、规范用药。建立严格的药械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制度,建立灭蚊药械购入和使用管理的台账,防范误食和其他因素造成的中毒事故发生。各单位应做好误食蚊药中毒急救的准备工作。
(三)综合防制,提高效率。各区旅游文体局、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创文、巩卫工作,在灭蚊前开展一次卫生整洁活动,清除垃圾和堆积物,搞好室内外卫生。在投药期间,要断绝来源,以提高增强药物的杀灭效果。在灭蚊活动结束后,再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彻底清扫残留的毒饵,并按要求检查完善灭蚊设施。
(四)加强督导,确保成效。各区旅游文体局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灭蚊过程的监管力度,对投药情况、灭蚊设施、灭蚊后密度调查等情况要加强检查,并认真做好灭蚊活动效果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各区认真总结辖区内旅游企业灭蚊活动开展情况,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夏秋季统一灭蚊活动总结报送市旅游委监管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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