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名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做梦梦见杀猪根据邹城市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招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2021年4月9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设置“A类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取得祖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认可学历的其他居民、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4月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4月14日-17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紧缺专业岗位报名比例为1:2),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岗位核减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1年4月6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居民来往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检验三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按招聘计划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等多种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的从其。对按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应聘人员须知、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