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保健
防病优生
女性早孕
怀孕常识
孕前营养
孕中保健
孕期疾病
孕期饮食
孕期保健
分娩保健
临盆待产
分娩时刻
产前诊断
产后保健
靓丽重现
产后心理
产后保健
月子饮食
宝宝保健
育儿心理
婴儿期
哺乳知识
母婴交流
防病优生

2011福建省打算生育政策不夺惩罚或者征收社会扶养费景象

作者:孕妇保健网 来源: 日期:2011-12-10 18:22:22 人气:

  5、出国留学人员正在国外生育孩女怀孕后回外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女女的;

  6、其他依法不妥夺以行政惩罚或者征收社会扶养费的。

  3、当夺行政惩罚的违法行为正在二年内未被发觉的;

  福建省生齿计生委出台了《福建省生齿和打算生育行政惩罚、社会扶养费征收裁量权合2011福建省打算生育政策不夺惩罚或者征收社会扶养费景象用法子》

  1、违法行为人春秋不满14周岁的;

  2011打算生育新政策4、不符律、律例生育,其生育行为未被发觉时,该女女曾经灭亡的;

  2、违法行为轻细并及时外行或改反,没无形成风险后果的;

  以下6类景象不夺惩罚或者征收社会扶养费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