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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向产妇强售待产包

作者:孕妇保健网 来源: 日期:2021-1-3 22:57:19 人气:

  金字旁的女孩名字真是应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句老话,为了唾手可得的经济利益,医院的妇产科竟也打起了新生儿的主意。他们凭借其强势地位,利用产妇对医护人员的信赖,推销“待产包”,以期从中牟利。其行为无异于饭店“谢绝自带酒水”的霸王条款,医者的消费权,应当予以废除和。

  说到强推“待产包”,人们自然会联想到此前争议的初生婴儿“第一口奶”问题。尽管医疗服务不无其自身的消费特性,但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明确,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妇自带新生儿衣物进产房,强令其使用由医院提供的“待产包”,无疑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新生儿免疫力低”为医院强推待产包提供了口实,但问题是,这种由医院提供的待产包不仅价格偏高,而且包里很多物品用不上,让消费者“白花钱”涉嫌过度医疗。

  从合同约定的层面解读,孕妇选择到医院生产,等同于向医院购买了安全消费的医疗服务,鉴于“新生儿免疫力低”的现实,确保产房的无菌应该是医疗机构的分内职责。若出于消毒卫生的考量,医院完全可以提供消毒设备,而不是推售某一种产品。

  同时,十月怀胎的“准妈妈”为未来的宝宝准备待产衣物,也寄托着母亲对新生命的一份期待和眷爱,自然会对确保“无菌”慎之又慎,即使出于对消毒的“高标准”要求,医院也理应从体谅这份亲情的角度出发,给予科学细致的卫生指导,而不是越俎代庖的强制和无情。由此看来,掏空产妇的“钱包”才是其线家强推“待产包”,表明这种霸王式条款已成行业潜规则。遏制此类怪象不仅需要医护工作者的医德回归,更需强化制度层面的严格监管。比如清晰界定“待产包”的商品属性,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将孕妇待产接生纳入医疗径管理,依法斩断附着于强推“待产包”的利益链条等。

  医院强推待产包的初衷毋庸置疑。虽然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产妇不能自带待产包进产房,但是出于保障新生儿健康、安全的需要,我们须为之提供有效的无菌。因此,医院产妇自带待产包,本是为了提供质量更高的生命、健康保障,而在一定程度上了家长选择的价值,有其合。更何况,大部分产房并不是只有一个新生儿,确保产房无菌,不仅是对自己孩子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的应有之义。

  但无论出于多么良好的初衷,如果产妇及家属的应有,在实际操作中就将走样,让待产包沦为不良商家牟取暴利的工具。虽然多家医院否认医护人员从中抽取提成,但强推待产包本身已经让医院陷入了瓜田李下的尴尬,更使之失去了公信。要使自身从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瓜葛中出来,重塑公信,医院很有必要针对家长和新生儿的各项,对现行待产包制度予以全方位改进。

  首先,应将新生儿的健康权放在最首要,对厂家提供的产品从质量上严格把关,必要时,当地卫生部门也须对之建立起标准认证体系,让待产包真正实现无菌目的。其次,应对待产包的内容予以瘦身,将之限定在必需品范围。

  再者,应充分尊重家长的选择权。一方面,不能指定某品牌产品,而应引入竞争机制,在综合考评各品牌质量和价格的前提下,给出可供选择的清单,由家长自行选择价位和具体品牌。医院则从强推者角色退回到者。另一方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为家长提供自带待产包消毒服务,收取合理费用,以供家长多方位抉择。

  最后,应充分尊重家长的知情权。从孕妇孕期建档开始就应明确告知家长,其自带待产包将可能不能带进产房,并释明其相关选择权,避免其重复购买相关产品。

  此外,医院更应全面加强本院待产包供应商的监管,对于价格虚高、质量不达标的产品及时剔除,别再让新生儿的生日成为不良商家的“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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