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感冒可合理用药但别自己乱用药
从怀孕到分娩,妇女需要经历漫长的十月怀胎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感冒往往防不胜防,“不期而遇”,致使孕妇出现头痛、发热、咳嗽、流鼻涕等症状。用药吧,担心药物会致胎儿畸形;不用药,感冒症状又十分恼人。为此,准妈妈们常常感到纠结。
那么,孕妇感冒,可以服用感冒药吗?对哪些感冒药有禁忌呢?事实上,普通感冒一般是自限性疾病,若症状较轻无需药物治疗,多休息、多喝水,清淡饮食,通常5~7天可自行恢复。但当感冒症状较重时,需使用解热镇痛、镇咳祛痰、抗过敏等药物进行对症治疗。
1.体温低于38.5℃时。孕妇发热,若体温低于38.5℃,一般不需要使用退热药,可通过肢体、温水擦浴、冷毛巾湿敷等物理方式退热,同时喝大量凉开水促进新陈代谢,帮助机体体温下降。
2.体温超过38.5℃。当孕妇体温超过38.5℃,且物理降温效果不明显,或发热导致出现明显不适时,可选用退热药进行治疗,一般情况下一天服用退热药不能超过4次,时间间隔以6~8小时为宜,至少间隔4小时。另外,退热时,最好服用同一种作用机制的药物,只有出现持续高热不退、恶心、等时,才可以在间隔4~6小时后运用另外一种作用机制的退热药,使用退热药一般不能超过3天。
3.体温达到39.0℃~39.5℃时。当孕妇体温达到39.0℃~39.5℃时,会有致胎儿畸型的可能,故孕妇此时应及时就医,权衡利弊后进行治疗。如高热连续3天以上,病愈后应做B超检查,了解高热是否影响胎儿。
一般来说,妊娠期妇女退热应首选副作用较小的对乙酰氨基酚。研究,常规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是安全的,且不会影响血小板功能。妊娠晚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也不会增加母儿出血的性。另外,由于对乙酰氨基酚在乳汁中的浓度较低,乳母服用后可照常给宝宝喂奶。
但要注意,美国FDA警示对乙酰氨基酚的日极限剂量为4g,一般情况下每日服用剂量不宜超过2g。
一般给孕妇用药时都会选用或B级的药物,慎重选用C级或D级的药物,禁用X级的药物。那么,当感冒引起发热时,孕妇和乳母禁忌的药物有哪些呢?
●吲哚美辛、萘普生、布洛芬、双氯芬酸等大多数解热镇痛药属于B级药物,但在连续使用48~72小时后,或在妊娠后期的3个月内应用则属于D级药物,因而我国的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上,这些药物均为妊娠期和哺乳期禁忌用药。
●阿司匹林为C级药物,妊娠晚期大量使用则为D级药物。研究表明,在妊娠晚期即使是常规剂量的阿司匹林都可能导致胎儿动脉导管闭锁,而临近分娩时使用,更可增加母亲、胎儿在分娩时的出血倾向,因而不主张使用。
●广谱抗病毒药利巴韦林为孕妇禁用的药物,属于X级,应严格禁用于孕妇。事实上感冒虽然80%~90%由病毒引起,但仍不主张轻易使用抗病毒药物,尤其是利巴韦林,因其适应证为下呼吸道感染和病毒性肝炎感染,且不良反应较为严重。
除发热外,感冒时还常有鼻塞、咳嗽、咯痰等症状,一般对胎儿无不良影响,这种情况下不推荐孕妇使用药物治疗。当然,鼻塞、咳嗽、咯痰等症状较重时,则需要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
●妊娠期妇女应禁用阿司匹林、苯海拉明、扑尔敏、羧甲司坦、可待因等药物。研究,妊娠早期,妇女使用含可待因镇咳药物,可引起婴儿腹股沟疝、心脏缺陷及唇腭裂等。
●孕妇禁用的药物还有克咳胶囊、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及复方甘草片、咳速停糖浆、正柴胡饮颗粒、羚羊感冒片、抗病毒颗粒及其口服液、沙丁胺醇、安乃近、去痛片、含阿司匹林成分的药物等。
总之,孕妇作为特殊人群,感冒用药需格外慎重,症状较轻无需药物治疗。若必须使用药物治疗,最好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宜自行购买感冒药治疗,同时,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用药时间尽可能短。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孕3周到5至8周内为药物的高度期,此时,胚胎对于药物的影响最为,也就是说,这时服用药物较易“致畸”。所以,此时,准妈妈用药一定要倍加小心,慎之又慎。